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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油出口新政出台 浙江部分油企有望先享政策红利

      2020-04-02 0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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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隆众对相关涉及成品油的部分,做简单的解读:其一,文件第四条涉及提升油品流通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适度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此消息一出,引起民营炼厂的广泛关注,文件提到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开展副产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浙石化或将成为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的先行企业,标志着民营炼厂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初见曙光。另外,要求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数量,预计模式将和主营按季度、分批次下发出口配额相似。

      面对今年突发的疫情事件影响,加之原油黑天鹅拖累,国内外汽柴油需求下挫,作为全球炼油大国,成品油供应过剩矛盾凸显,在这个时间节点,国家对民营炼化企业的出口配额放开,可谓正当时。

      目前国内成品油出口集中在中石化和中石油为代表的国营企业手中,民营独立炼厂仅在2016年短暂获得过试水出口的权限。据悉,当年进口原油对独立炼厂放开后,国内原油对外依存度快速的增至近70%,当时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取消独立炼厂成品油出口配额,某种程度上可降低原油进口量,消弱原油对外依存度,或是民营独立炼厂迟迟未获出口配额的主要原因。但是,面对目前不断下挫的原油,适时的放开出口,有助于独立炼厂快速消化前期的高价原油,中和炼油成本,同时也能降低国内成品油的供应压力。另外满负荷开工的情况下,民营大炼化也可以为其下游化工装置获取更多的化工原料,支撑其化工产业链的快速发展。

      其二,文件中还提到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搭建成品油内贸分销网络,探索完善成品油流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这和2019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其中 “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的条款相呼应。

      从2006年商务部领导一致同意通过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17年7月19日商务部网站再次发布了《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到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时隔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每一步都是成品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一部分。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速,民营企业的介入,将带来增量贸易机会和市场份额的重新划分,抢得先机的企业可以助推全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为民营独立炼厂提供更多发展契机!政策后续的进展情况如何,隆众资讯还将持续跟踪报道。

      来源:https://news.oilchem.net/20/0401/09/4daf70e7711d83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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